一、学校简介
铜陵学院是一所财经特色鲜明,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文、理、艺、法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其前身为铜陵财经专科学校,2000年合并安徽省冶金工业学校和铜陵师范学校,2002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安徽省首批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2015年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5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9月获批安徽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4月,“铜陵学院大学生创客空间”成功入选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名单,成为安徽省唯一依托高校运营的国家级众创空间。
设有14个二级学院(部),6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1335人。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2个国家级一流课程(会计学、创业学基础),3个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12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一流专业、1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
学校坐落于素有“中国古铜都、当代铜基地”之称的铜陵市。铜陵市位于安徽省中南部、长江下游,北接合肥,南连池州,东邻芜湖,西临安庆,是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皖中南中心城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京福高铁与宁安高铁、京台高速与沪渝高速在铜陵交汇,沪铜铁路、铜九铁路穿境而过,铜南宣高速建成通车,市区距九华山机场24公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铜陵学院2022年教师岗位(硕士)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业务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技能等要求。应聘教师岗位(含实验岗位)的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一般应相同或相近。
(三)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条件
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五)健康条件
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于2022年5月31日,在此之前达到规定报名人数的岗位随即组织招聘,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将不再受理报名,岗位完成招聘的情况请关注我校人事处网页有关公示。
2.报名方式与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须登录铜陵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注册并上传应聘材料电子版。网址: ******
应聘材料包括:
(1)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并填写《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诚信承诺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初始至最高学历学位均需提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若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4)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5)成果证明材料。包括:
①已发表的论文(被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
②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③学科专业竞赛获奖证书;
④已授权的发明专利证明材料。
(6)与专业相关的国家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作为资格审查和学术及专业背景考核的评分依据,应聘材料须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每位应聘者当年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校人事处会同各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网站公告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直至解聘。
(三)考核考试
1.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试讲、学术及专业背景考核。
(1)试讲
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下设分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院部组成考核组,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院部负责人和考核专家不超过3人。试讲满分100分,占考核最终成绩的70%。考核组依据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分,现场合成试讲成绩并告知应聘人员。
(2)学术及专业背景考核
学术及专业背景考核由学校聘请专家开展,专家依据考核指标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支撑材料进行量化评分,分值占考核最终成绩的30%。考核指标包括应聘人员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科专业竞赛、工作实践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发明专利等方面的情况。
(3)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根据试讲与学术及专业背景考核成绩两个模块合成确定,各项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70%+学术及专业背景考核成绩×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初步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硕士研究生应聘教师岗位(含实验岗位)的,如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3:1,或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2:1,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各考核小组结束考核并评定总成绩后,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学校。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被通知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部分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人事处通知体检人选到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符合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学校可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人员填写《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现实表现调查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人事处委托用人部门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在审查《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现实表现调查表》的基础上,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应做到客观、公正,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送人事处。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考察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经学校研究确定的、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不占编制聘用(即过去的“人事代理”)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执行,按国家和地方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拟聘用人选在接到通知后2周内未到校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上岗的,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项
1. 我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办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子女、亲属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官及面试组相关成员必须回避。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研究需要递补的,则按照规定程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3.拟聘用人员若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经公示无异议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的,视为违约,取消其聘用资格,并须支付学校招聘损失2000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谢老师 吴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562-5881979 0562-5881080
监督电话:0562-5881977
邮政编码:244061
网址:***
E―mail:yjszp@***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四路1335号铜陵学院人事处
特别提醒:此次招聘不收任何费用(除拟聘用人员违约外),请广大应聘者注意,以防受骗上当。
本招聘公告由铜陵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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